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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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明办〔2018〕4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区,各中小学校: 为切实抓好“春泥计划”实施工作,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提炼展示特色工作和品牌活动,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2016年以来,全市范围内以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含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为主体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性工作案例,包括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泥计划”、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文明校园、好家风好家训、心理健康教育、“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系列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载体项目、手段方法、体制机制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鲜明,符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春泥计划”实施工作要求,体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具有时代性、特色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效果显著。 2.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注重寓教于乐、参与互动;顺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运用新技术手段,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未成年人和家长欢迎。 3.报送的案例要突出创新、务实、有效的特点,陈述清晰,避免套话,要具体阐明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4.报送的案例应为已经实践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进行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5.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封面(附件1),正文内不署单位及姓名,正文小四号宋体,1.25倍行间距。 6.参评对象须填写《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比承诺书》(附件2),各上报单位须填写《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3)、《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附件4)。 7.各乡镇、街道层面开展的工作或活动需申报案例1—2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单位(含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等)申报案例2—3,市直各部门申报案例不限,申报的案例须是系统中开展的工作或活动。 三、奖项设置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活动组织奖和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筛选优秀创新案例推荐参加温州、浙江省、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四、征集评选办法 申报的单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照片的,配上3幅以上彩色活动图片。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案例封面、承诺书、申报表、汇总表和案例(一式两份)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标明“×××单位创新案例申报”。 联系人:陈李琰,联系电话:61882253,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B912室, 电子邮箱:wmbwcnrk@126.com。
附件1: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评比封面 2: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评比承诺书 3: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申报表 4: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汇总表 乐文明办〔2018〕43号 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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