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指令性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温州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乐教〔2018〕70号)精神,确保各校教师心理C证持证率需达到70%以上,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指令性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小学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的教师,其中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的班主任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学生心理个案分析与心理辅导技巧、学生团体辅导案例分析与辅导技巧、人际关系心理学基本理论、师生交往技巧及教师心理健康保健等。 三、培训报名 各中小学要做好教师心理C证持证率的统计,持证率未达到70%及在岗班主任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的中小学要根据差额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培训。各中小学统一汇总填写电子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9日前发送到市教师进修学校信息科研处,联系邮箱: 136219562@qq.com。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5天。将根据报名教师人数分两个班进行,安排在7月中下旬。具体分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学时 培训计40学时,培训完成后按指令性培训学时由我市教师进修学校录入。 六、面试安排 每位学员培训后需提交心理C证申请表参加心理C证面试。面试内容为5分钟个性分析、10分钟主题认识发言,面试将在培训后两周内进行。 七、其它事项 1.此次培训工作事关我市2018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组织报名工作。 2.报名表内容信息用于制作证书,填写电子报名表一定要认真,各栏目信息不能遗漏,避免错误。 3.培训经费由教育局统一支付,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黄益远,13905877340,687340;李华明,61526710,675388。 附件:乐清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乐清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