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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预拨付大荆镇2018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函
文 号: 乐土资函〔2018〕301号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18-07-03 时效性: 有效

大荆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镇《关于要求预拨叶家垟村等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的函》(荆政〔2018〕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原已于2017年拨付70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预拨付贵镇2018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500万元。请贵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建立避让搬迁补助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并在完成隐患点危险区内原房拆除后,及时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申请资金结算。

此函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乐土资函〔2018〕301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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