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预拨付大荆镇2018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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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镇《关于要求预拨叶家垟村等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的函》(荆政〔2018〕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原已于2017年拨付70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预拨付贵镇2018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500万元。请贵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建立避让搬迁补助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并在完成隐患点危险区内原房拆除后,及时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申请资金结算。 此函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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