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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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给我镇今夏的征兵任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7月份在全镇开展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8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2018年度南塘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南 海 副组长:干家会 袁 好 林 俊 胡海兵 成 员:吴进者 黄仙罗 卢海孟 杨 红 陈 斌 陈丹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组、宣传组、政审组、后勤组。办公室主任由干家会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由袁好同志兼任,政审组组长由胡海兵同志兼任,纪检组组长由卢海孟同志兼任,后勤组组长由林俊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科室抽调。 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有关兵役登记和征兵事宜,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 www.gfdzb.gov,cn)查询相关标准及详细政策,也可到镇人武部办公室进行咨询,电话:0577-57127211。 二、初检初审对象、年龄、范围 今夏征兵征集对象和范围,继续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18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0岁,即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初检时间安排 按照市征兵办公室总体部署安排,今年我镇初检、初审时间为7月11日上午8:30――11:30,为期半天。 四、体检站设置 体检站设在南塘小学大院内,体检项目科室按登记、身高体重、视力、五官、血压、外科、内科、主检、血检、照相、初审及病史调查的顺序设置,各科室门口设明显标志,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件。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1条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37条、第38条规定:对拒绝、逃避体检(初检)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将由乐清市人民政府授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市人民政府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 4.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1)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2)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3)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行为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抓好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各村要切实加强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正确处理好征兵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村两委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开展征兵工作。民兵连长要具体抓,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好征兵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召回外出经商、务工的适龄青年回乡参检。同时要确保六类应届毕业生特别是高考落榜生要一个不漏地上站体检。各村上站初检要统一组织,按时到站,维护秩序,并通知参检青年携带身份证和兵役登记证。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热情。南塘镇从近两年兵员征集的情况来看,适龄青年和可征兵源基数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入伍后发展潜力越来越窄、退伍安置越来越困难,使部分应征青年的入伍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情况的出现给征兵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开展以宣传依法服兵役和参军保家卫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要突出抓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强化国防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3.密切协作,合理安排,确保预征对象的数质量。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今年的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镇卫生院要大力支持征兵工作,可以选调思想好、技术精、作风过硬,有一定体检经验的医生参加初检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体检部门对适龄青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严格规范体检程序,正确把握体检标准;初检工作结束后,政审部门要立即展开初审走访工作,派出所要选派业务熟,有一定初审经验的民警参加初审工作,确实掌握预征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现实表现,确保今年的新兵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 附件:征兵工作宣传标语
南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征兵工作宣传标语 1.优秀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诚报国! 2.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3.吹响征兵“集结号”,汇聚强军“正能量”! 4.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服役,终生受益! 5.有志青年从军建功,热血男儿矢志报国! 6.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7.献身国防建功立业,为家乡人民争光! 8.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 9.积极应征入伍,为家乡人民争光增誉! 10.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11.开放不忘警钟长鸣,发展更须强边固防! 12.保卫国家神圣领土,积极投身火热军营! 13.征集优秀兵员,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14.征集优质兵员,铸就钢铁长城! 15.鼓励高学历人才参军,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16.祖国需要你们,参军无尚光荣! 17.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18.认真贯彻《兵役法》,积极履行兵役义务! 19.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 20.积极参军报国,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21.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忠报国铸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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