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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校:

近日,市教育局发现个别学校利用暑期以夏令营、提前体验或衔接学习、家委会名义托管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违规集体补课,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此反映强烈。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当前中小学暑假校内违规补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申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不得统一集中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集体补课,也不得为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等。

    二、从严查处中小学校内违规补课行为。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举报和投诉反映的校内集体补课行为,逐一核实,并及时做出处理。已经开展的要立即停止并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和疏散工作。

    三、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校长是治理中小学校内集体补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组织、不举办,并对学校出现的集体违规补课行为,及时有效地制止。市教育局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学区的监管责任。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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