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选派语文教师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央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拟选派1名高中语文教师赴四川省开展扶贫协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的中小学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有感情,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时间 在受帮扶地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长期专业技术人才为一年半。 三、政策待遇 管理和考核按照《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按照《关于明确援派干部人才有关待遇的通知》(浙组通〔2017〕40号)执行。 在受帮扶地工作时间一年半以上的,且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可参照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要给留出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每月另发生活补助费2000元。 四、其他要求 7月6日下午15时将《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登记表》(见附件)报教育局政工科。 (联系人:李锋捷,联系电话:62529901,62522082,邮箱:77478950@qq.com) 附件: 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登记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 |